宾阳县新圩镇建华养猪场 简称:(新圩镇建华养猪场) 成立于2015/3/6,法定代表人为 欧建华,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50126327341528L,企业地址位于宾阳县新圩镇四镇村委会同欧村28-1号,所属行业为畜牧业,经营范围包含:生猪养殖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宾阳县新圩镇建华养猪场公司电话:13457170135、邮箱:11690180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