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兰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简称:(东方兰台文化) 成立于2015/8/11,法定代表人为 闫振宇,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102351632528F,企业地址位于北京市西城区马连道南街1号院2号楼二层226-B,所属行业为体育,经营范围包含: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技术咨询;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计算机技术培训;数据处理;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教育咨询(不含中介及办学);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人力资源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北京东方兰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公司电话:010-63333135、邮箱:41484918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