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波光影(北京)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简称:(焦波光影(北京)) 成立于2014/8/28,法定代表人为 焦波,注册资本为 50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1053065147173,企业地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甲4号3号楼24层2403,所属行业为体育,经营范围包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电脑动画设计;会议及展览服务;摄影扩印服务;经济贸易咨询;电脑图文设计、制作;设计、制作、代理、广告发布。(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焦波光影(北京)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电话:010-67279767、邮箱:jiaobogongzuoshi@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