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闽龙创艺文化交流有限责任公司 简称:(闽龙创艺) 成立于2014/3/13,法定代表人为 陈美霞,注册资本为 100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105093360434D,企业地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大羊坊路段西侧37号四层南侧,所属行业为体育,经营范围包含: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技术推广服务;销售工艺品、文具用具、体育用品、摄影器材、电子产品、建筑材料(不得从事实体店铺经营);企业策划;绘画技术培训(不得面向全国招生);声乐技术培训(不得面向全国招生);舞蹈技术培训(不得面向全国招生);计算机技术培训(不得面向全国招生);教育咨询(不含出国留学咨询及中介服务);摄影服务;企业管理;经济贸易咨询;出租商业用房;儿童室内游戏娱乐服务(不含电子游艺)。(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北京闽龙创艺文化交流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电话:010-67480198、邮箱:lckfc@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