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林(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简称:(峰林(北京)) 成立于2015/8/10,法定代表人为 刘全金,注册资本为 200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111357950877H,企业地址位于北京市房山区大石窝镇北尚乐村南房易路南侧50米,所属行业为体育,经营范围包含: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演出除外);影视策划;电脑动画设计;舞台灯光音响设计;企业形象策划;承办展览展示;会议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软件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租赁舞台灯光音响设备;电影摄制;摄像服务;体育运动项目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除外);市场调查;经济信息咨询;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不含yhk中心及PUE值1.5以上云计算数据中心);维修计算机;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翻译服务;版权代理;技术咨询、教育信息咨询、旅游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中介除外);礼仪服务;租赁计算机、音响设备;电脑图文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包装设计;标牌设计;家庭劳务服务;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销售乐器、文化用品(音像制品除外)、工艺品、体育用品、标牌、金属材料、机械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卫星接收设备除外)、纸制品;家庭劳务服务;仓储服务;演出经纪;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演出经纪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峰林(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公司电话:13810357177、邮箱:11216251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