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剧院有限公司 简称:(大剧院) 成立于2013/4/12,法定代表人为 宋晓冬,注册资本为 100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2100000640908855,企业地址位于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363号,所属行业为体育,经营范围包含:国内演出组台、中介、代理、行纪,电影放映,预包装食品、不含乳制品零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pw代理服务,舞美设计、制作,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停车场服务,国内外会议展览展示服务,文化礼品制作、销售,艺术培训,演出场地及演出设备租赁,辽宁省内经营:辽宁省内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电子广告内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辽宁大剧院有限公司公司电话:024-22743069、邮箱:99233210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