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东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简称:(东方物业) 成立于2010/6/24,法定代表人为 杨会玲,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21030055817013XL,企业地址位于铁东区千山中路196号,所属行业为商务服务业,经营范围包含:物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场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鞍山市东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电话:0412-5291335、邮箱:7997004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