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荷之韵文化艺术交流有限公司 简称:(荷之韵) 成立于2015/6/29,法定代表人为 李超,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210102340838803X,企业地址位于沈阳市和平区长白二街9-17号(2-24-2),所属行业为商务服务业,经营范围包含:许可项目:艺术考级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沈阳市荷之韵文化艺术交流有限公司公司电话:13390248488、邮箱:1399882194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