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新科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简称:(新科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于2005/3/18,法定代表人为 李晓光,注册资本为 5.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2105047323355940,企业地址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三义街28-4号1422室,所属行业为商务服务业,经营范围包含: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知识产权服务,商标代理,版权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科技中介服务,财务咨询,税务服务,创业空间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软件开发,认证咨询,采购代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平面设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沈阳新科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公司电话:024-66999955、邮箱:xinke_ip@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