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荧屏广告传播中心 简称:(荧屏传播中心) 成立于1994/4/8,法定代表人为 李恒岩,注册资本为 12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210105243415083U,企业地址位于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东路43号,所属行业为商务服务业,经营范围包含:广告创意策划;影视广告制作;路牌、灯箱、霓虹灯广告;产品样本;代理电视、报纸、广播广告;工艺美术设计;广告产品销售;信息咨询;有线工程设计、施工、维护;有线产品营销、推广、安装、维修;工程劳务分包与劳务外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沈阳荧屏广告传播中心公司电话:024-23999523、邮箱:210105000012958@lnpos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