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新民市农业机械有限公司 简称:(新民市) 成立于1998/3/16,法定代表人为 赵春,注册资本为 200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210181702040461F,企业地址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北环路14号,所属行业为商务服务业,经营范围包含:农业机械、农用运输车辆、农机配件、润滑油、汽车、普通货运、钢材、摩托车、汽车配件、五金、交电、机械电子设备、金属材料、化工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冶金炉料、工程机械批发、零售;各类广告牌制作、复印、打字、机动车辆维修;货厢配件制造、销售;相关信息咨询服务;房屋出租、二手车销售、二手车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辽宁省新民市农业机械有限公司公司电话:024-87852524、邮箱:xmnjjczh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