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木兰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简称:(木兰广告) 成立于2006/2/20,法定代表人为 翟庆先,注册资本为 3.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210500785127713L,企业地址位于本溪经济开发区石桥子镇政府商住楼1栋3单元12号楼,所属行业为商务服务业,经营范围包含:设计、制作、发布车体、路牌、灯箱、橱窗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溪市木兰广告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电话:13942465569、邮箱:82310636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