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依山伴水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简称:(依山伴水生态旅游) 成立于2013/11/5,法定代表人为 李小华,注册资本为 80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50325081177026G,企业地址位于兴安县华江乡高寨村委青殿村,所属行业为商务服务业,经营范围包含:生态旅游观光引导服务;酒店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兴安县依山伴水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公司电话:13768532073、邮箱:235152143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