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建筑工程总公司机械运输施工处 简称:(工程总公司机械运输施工处) 成立于2002/12/31,法定代表人为 闫小伟,注册资本为 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40400810755157R,企业地址位于长治市长安街85号,所属行业为商务服务业,经营范围包含:在公司核定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法律法规允许的相关劳力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长治市建筑工程总公司机械运输施工处公司电话:0355-8588931、邮箱:58475614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