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宏远东方电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简称:(宏远东方) 成立于2008/12/4,法定代表人为 洪兴元,注册资本为 100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220101675647283C,企业地址位于经济技术开发区昆山路1451号五楼,所属行业为商务服务业,经营范围包含:电力工程、热力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及附属通信工程监理(凭资质证经营)*。吉林省宏远东方电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电话:13756065000、邮箱:jlhydf@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