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安(吉林市)矿山救援中心有限公司 简称:(民安(吉林市)矿山救援中心) 成立于2016/8/23,法定代表人为 张福军,注册资本为 20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220282MA0Y5XG316,企业地址位于桦甸市桦郊乡大龙村,所属行业为商务服务业,经营范围包含:煤矿应急救援;非煤矿山应急救援;政府指定的其他救援;劳务派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民安(吉林市)矿山救援中心有限公司公司电话:13704348146、邮箱:93595960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