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东方名都商务酒店有限公司 简称:(东方名都商务酒店) 成立于2016/6/24,法定代表人为 李秀芬,注册资本为 50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654002MA776DYK46,企业地址位于新疆伊犁州伊宁市经济开发区香水湾东区二期28号楼4-7层,所属行业为商务服务业,经营范围包含:酒店管理; 住宿; 娱乐服务,餐饮管理; 预包装食品、日用百货、烟酒的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新疆东方名都商务酒店有限公司公司电话:18099993637、邮箱:18309611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