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塞上春餐饮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简称:(塞上春餐饮酒店) 成立于2017/12/15,法定代表人为 刘大宇,注册资本为 50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50207MA0NP5M16B,企业地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白音席勒办事处三道沙河村口东100米110国道726公里处北侧,所属行业为商务服务业,经营范围包含:餐饮管理;酒店管理及咨询;餐饮设备、日用百货的销售;礼仪服务;保洁服务。。包头市塞上春餐饮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电话:0472-7915905、邮箱:60993373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