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铭耀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简称:(铭耀影视) 成立于2020/9/21,法定代表人为 龚静红,注册资本为 30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225MA2H8BFG6N,企业地址位于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新桥镇象山影视城-民国城A8-4.5-215室(自主申报),所属行业为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经营范围包含:许可项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电影发行;演出经纪;营业性演出(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电影摄制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摄影扩印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礼仪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咨询策划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艺创作;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设计、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图文设计制作;租借道具活动;音像制品出租(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象山铭耀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公司电话:13757185094、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