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朝旭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简称:(朝旭影视) 成立于2012/8/13,法定代表人为 潘宇星,注册资本为 50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70103597036603R,企业地址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趵突泉北路6号蓝石大厦401,所属行业为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经营范围包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摄影服务;影视器材设备租赁;国内广告业务;企业形象策划;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动漫设计;录音制作;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济南朝旭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公司电话:15098771155、邮箱:26385181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