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育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简称:(东方育达) 成立于2011/9/2,法定代表人为 马志华,注册资本为 20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106582576885K,企业地址位于北京市丰台区东铁营苇子坑109号院2-528,所属行业为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经营范围包含: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承办展览展示;企业策划;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文具用品、工艺品、文化用品、日用品、体育用品、工艺美术品、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软件开发;图文设计、制作;企业管理咨询;文化艺术咨询;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批发(电子出版物发行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04月30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北京东方育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公司电话:13911699916、邮箱:8236658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