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鹏远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简称:(东方鹏远文化) 成立于2003/10/28,法定代表人为 刘鹏,注册资本为 20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1057560376711,企业地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水碓子东路22号住宅楼7层706室,所属行业为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经营范围包含:批发、零售图书、报纸、期刊。(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组织文化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企业形象策划;承办展览展示活动;劳务服务;市场调查;影视策划;销售百货、工艺美术品、电器设备、电子计算机及配件、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不含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文具用品;设计、制作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北京东方鹏远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电话:13811969569、邮箱:280165787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