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国华文化有限公司 简称:(东方国华) 成立于2012/6/6,法定代表人为 王晓敏,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106597712579Q,企业地址位于北京市丰台区樊羊路69号院2号楼1至2层118,所属行业为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经营范围包含: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承办展览展示;会议服务;企业策划;电脑图文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销售日用品、针纺织品、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五金交电、汽车配件、矿产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北京东方国华文化有限公司公司电话:13910380850、邮箱:34749555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