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国宝艺术馆有限公司 简称:(东方国宝艺术馆) 成立于2016/7/1,法定代表人为 谢志辉,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101MA006R8P99,企业地址位于北京市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11号一层106室,所属行业为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经营范围包含: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企业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承办展览展示;市场调查;技术开发;销售工艺品、字画、珠宝首饰。(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北京东方国宝艺术馆有限公司公司电话:15670338136、邮箱:30925866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