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宏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简称:(宏隆传播) 成立于2014/3/11,法定代表人为 李弘扬,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210105088990191K,企业地址位于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长江街134号(1-3-7),所属行业为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经营范围包含:许可项目:演出经纪,互联网信息服务,测绘服务,音像制品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营业性演出(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从事语言能力、艺术、体育、科技等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服务机构(除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学科类、语言类文化教育培训),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专业设计服务,礼仪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图文设计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电影摄制服务,文艺创作,文化用品设备出租(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沈阳宏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公司电话:13130211286、邮箱:77543446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