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闽冠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简称:(综合实验区闽冠) 成立于2018/11/14,法定代表人为 李必凤,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50128MA328NWK87,企业地址位于平潭县潭城镇城中村东门庄金象名城(地号:45-123),所属行业为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经营范围包含:文艺创作与表演,文化、艺术活动策划,提供企业营销策划服务,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艺术表演场馆的管理(不含文艺演出),体育组织,体育场馆,文化、娱乐、体育经纪代理,市场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包装服务,办公服务,电影和影视节目制作,电影和影视节目发行,录音制作,文化及日用品出租,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均可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平潭综合实验区闽冠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公司电话:18959130523、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