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和之星艺术团有限公司 简称:(大和之星艺术团) 成立于2007/5/11,法定代表人为 金春雷,注册资本为 3.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228662185761X,企业地址位于北京市密云区河南寨镇金沟如意街31号,所属行业为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经营范围包含:歌舞、戏曲、曲艺表演。(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北京大和之星艺术团有限公司公司电话:13241634530、邮箱:125858075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