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传东方(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简称:(中传东方(北京)) 成立于2016/7/20,法定代表人为 张文杰,注册资本为 30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116MA00727M5E,企业地址位于北京市通州区潞苑南大街甲560号B区304-C22,所属行业为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经营范围包含:电影发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设计、代理、发布广告;电脑图文设计;承办展览展示;经济信息咨询;包装设计;工艺美术设计;服装设计;电脑动画设计;文艺创作;礼仪服务;企业策划;会议服务;摄影摄像服务;教育咨询(不含培训)。(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电影发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区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中传东方(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公司电话:15132667530、邮箱:zcdf36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