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歌舞剧院有限公司 简称:(歌舞剧院) 成立于2012/7/31,法定代表人为 张乐群,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70203599042396P,企业地址位于青岛市市北区兴安路15号,所属行业为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经营范围包含:演艺项目、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的策划;舞美设计;多媒体制作;舞台设备租赁;房屋租赁;会务服务;庆典礼仪服务;企业宣传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青岛市歌舞剧院有限公司公司电话:0532-82711789、邮箱:qdsgwjyc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