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灯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简称:(灯音传播) 成立于2017/4/21,法定代表人为 黄自更,注册资本为 50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101MA59LX7H2P,企业地址位于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长腰岭永安街13号101室,所属行业为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经营范围包含:舞台表演艺术指导服务;舞台表演美工服务;舞台表演道具服务;舞台表演化妆服务;舞台灯光、音响设备安装服务;舞台安装、搭建服务;照明灯光设计服务;舞台机械设计安装服务;群众参与的文艺类演出、比赛等公益性文化活动的策划;文化传播(不含许可经营项目);可移动看台安装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音频和视频设备租赁;视频设备出租服务;娱乐设备出租服务;道具出租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服务;文化艺术咨询服务;策划创意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服务;广告业;公司礼仪服务;模特服务;大型活动组织策划服务(大型活动指晚会、运动会、庆典、艺术和模特大赛、艺术节、电影节及公益演出、展览等,需专项审批的活动应在取得审批后方可经营);电影和影视节目制作;录音制作;演出经纪代理服务。广州灯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公司电话:13822291695、邮箱:1382229169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