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潘多拉文化教育有限公司 简称:(潘多拉) 成立于2016/1/18,法定代表人为 潘燕霞,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3003599397437,企业地址位于深圳市光明新区马田街道将石社区将围新村13排14栋1-4层,所属行业为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经营范围包含:一般经营项目是:翻译;文化艺术咨询;书法培训;教育培训。,许可经营项目是:校外托管服务(含餐饮服务)。深圳市潘多拉文化教育有限公司公司电话:15989306887、邮箱:1598930688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