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韵东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简称:(国韵东方) 成立于2013/6/24,法定代表人为 刘正华,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300072549588K,企业地址位于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龙园社区花园新村2号联康二路12号,所属行业为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经营范围包含:一般经营项目是:文化艺术交流;文化活动策划;文化用品、工艺美术品、电子产品、礼品的购销及其他国内贸易;音乐培训、舞蹈培训、美术培训。,许可经营项目是:文艺创作与表演;经营体育项目。。深圳市国韵东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公司电话:18927412480、邮箱:53148425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