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恒华文物保护工程有限公司 简称:(恒华文物保护) 成立于2015/11/9,法定代表人为 夏超华,注册资本为 100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1200MA4UJNDM01,企业地址位于肇庆市黄岗镇岗头新村四区18号第3层西梯之一(住改商),所属行业为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经营范围包含:文物建筑保护及附属建筑工程;古文化遗址、古墓葬保护及景观工程;石刻、石窟寺保护及附属工程;仿古建筑工程;绿化景观工程;园林建筑工程;以上工程项目所需材料的销售;文物文化遗址保护服务;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物保护工程勘察;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档案整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广东恒华文物保护工程有限公司公司电话:13602979889、邮箱:108575927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