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湖光春海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简称:(湖光春海天) 成立于2016/11/8,法定代表人为 容景春,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800MA4UXT7G61,企业地址位于湛江奥体中心16号商铺,所属行业为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经营范围包含:文化活动组织与策划;文化艺术培训;文化推广;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品牌设计与推广;企业形象策划;舞台艺术造型策划;礼仪培训服务;墙体彩绘;摄影美术广告设计策划;展览展示服务,展厅设计服务,展台制作、搭建服务;影视创意策划,影视文化项目开发,电视节目制作,赛事活动策划,音乐制作;网络媒体策划;图文设计制作,各类广告设计制作;电脑平面设计,包装设计,商标设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餐饮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会务服务;销售:工艺美术品(除象牙及其制品)、服装、玩具、家具、日用百货、木制品、塑料制品(不含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工艺礼品(除象牙及其制品)、电子产品(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食品;演出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湛江市湖光春海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公司电话:0759-3839388、邮箱:1379098300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