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纳影视文化传播(北京)有限公司 简称:(派纳影视) 成立于2006/4/4,法定代表人为 王新禹,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10578779224XN,企业地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半壁店村惠河南街1110号龙源文化创意园A座638-2,所属行业为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经营范围包含: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舞台灯光、音响设计;文艺创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派纳影视文化传播(北京)有限公司公司电话:010-57147507、邮箱:102321963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