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诺拉文化艺术(北京)有限公司 简称:(倍诺拉) 成立于2015/12/30,法定代表人为 张倍,注册资本为 20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105MA002U229T,企业地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号(商业)一层L123单元、二层L205A单元,所属行业为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经营范围包含: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销售乐器、建筑材料(不从事实体店铺经营)、家具(不从事实体店铺经营)、工艺品、玩具、五金交电(不从事实体店铺经营)、装饰材料(不从事实体店铺经营)、针纺织品、文具用品;出租商业用房;乐器维修。(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倍诺拉文化艺术(北京)有限公司公司电话:13001270182、邮箱:141691766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