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塔之光影视文化(北京)有限公司 简称:(贝塔之光影视) 成立于2010/6/25,法定代表人为 廖阳,注册资本为 30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10255859686XG,企业地址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305号八区17号楼1518室,所属行业为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经营范围包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影视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图文设计、制作;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策划;投资咨询;市场调查;经贸贸易咨询、营销策划;礼仪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脑动画设计;器乐培训、舞蹈培训、书法培训。(“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dk;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zd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贝塔之光影视文化(北京)有限公司公司电话:010-66925560、邮箱:99lb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