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传世东方艺术品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简称:(传世东方艺术品文化) 成立于2012/8/23,法定代表人为 王经海,注册资本为 53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1050536483290,企业地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家园南里3号院3号楼2层3-9,所属行业为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经营范围包含: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销售文具用品、体育用品、日用品、工艺品、首饰。(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北京传世东方艺术品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公司电话:010-52434067、邮箱:93409466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