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心月东方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简称:(心月东方文化) 成立于2015/5/18,法定代表人为 吕心月,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1113442499502,企业地址位于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长虹西路翠柳东街1号-2932,所属行业为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经营范围包含: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演出除外);教育信息咨询、技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旅游信息咨询(中介除外);健康管理、健康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营销策划;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电脑图文设计;财务咨询(不得开展审计、验资、查帐、评估、会计咨询、代理记账等需经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查帐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企业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餐饮管理;园林绿化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企业形象策划;影视策划;租赁机械设备;家居装饰及设计;产品设计;声乐、美术、舞蹈技术培训(不得面向全国招生);销售乐器、办公用品、体育用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电子产品、服装服饰、日用杂品;文化信息咨询、体育咨询(中介除外);教育科技开发;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北京心月东方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公司电话:15810445840、邮箱:147187263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