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简称:(金生传媒) 成立于2019/4/19,法定代表人为 史慧超,注册资本为 30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112MA01JKNA4X,企业地址位于北京市通州区榆景东路6号院17号楼2层101,所属行业为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经营范围包含:文艺创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承办展览展示;会议服务;公共关系服务;摄影扩印服务;婚庆服务;健身服务;零售工艺品(不含文物);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包装装潢设计;模型设计;电影摄制;体育运动项目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影发行;演出经纪。(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影发行、演出经纪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区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北京金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公司电话:14710058647、邮箱:14710058647@139.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