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歌舞剧院有限公司 简称:(歌舞剧院) 成立于2010/7/16,法定代表人为 秦如峰,注册资本为 30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10005618205863,企业地址位于扬州市邗江区四望亭路433号扬州戏曲园D座7楼 经营场所: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468号(扬州市音乐厅) (一照多址),所属行业为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经营范围包含:许可项目:营业性演出;演出场所经营;演出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文艺创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礼仪服务;专业设计服务;文化用品设备出租;会议及展览服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扬州市歌舞剧院有限公司公司电话:0514-87162396、邮箱:yzgwj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