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前潮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简称:(前潮传媒) 成立于2016/8/8,法定代表人为 陈晓华,注册资本为 100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50503MA34A5D82B,企业地址位于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茶会村258号四知石材商厦8层805室,所属行业为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经营范围包含:一般项目:电影制片;广告制作;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文艺创作;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专业设计服务;软件开发;动漫游戏开发;广告设计、代理;平面设计;广告发布;图文设计制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组织体育表演活动;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咨询策划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推广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电影摄制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视剧制作;音像制品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电影发行;电子出版物制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福建省前潮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公司电话:13905958626、邮箱:4340339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