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阳光文化旅游小镇管理有限公司 简称:(阳光文化旅游小镇) 成立于2019/5/8,法定代表人为 张艾国,注册资本为 100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60426MA38KLQG2P,企业地址位于江西省九江市德安县东风路83号,所属行业为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经营范围包含:许可项目:演出经纪,电影发行,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徕、咨询服务,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影摄制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专业设计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酒店管理,企业总部管理,物业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软件开发,市场营销策划,礼品花卉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江西阳光文化旅游小镇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电话:0792-4363333、邮箱:1234123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