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民族歌舞剧院有限公司 简称:(民族歌舞剧院) 成立于2012/5/29,法定代表人为 包朝阳,注册资本为 390.1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530100597127177L,企业地址位于昆明市五华区霖雨路101号,所属行业为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经营范围包含:组织国内外舞台艺术作品创作及演出;组织政府间与民间表演文化艺术交流;开展艺术研究与评论、艺术普及推广、表演艺术资源开发;开展娱乐设施经营、演出咨询服务和影视艺术经营;文化创意;文化艺术培训;舞台设备租赁;国内外艺术展览策划实施;国内外体育赛事策划实施;国内外旅游相关配套服务;工艺品开发、制作、经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昆明市民族歌舞剧院有限公司公司电话:0871-65812108、邮箱:gwjykm@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