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金达莱朝鲜族艺术团 简称:(金达莱朝鲜族艺术团) 成立于2012/2/10,法定代表人为 金京玉,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230804588124425J,企业地址位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保卫路中段,所属行业为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经营范围包含:营业性演出团体、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佳木斯市金达莱朝鲜族艺术团公司电话:13845415809、邮箱:1384541580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