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浩华东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简称:(浩华东方装饰) 成立于2012/11/23,法定代表人为 王新华,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1060573188610,企业地址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西路3号A幢2层A排4号,所属行业为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经营范围包含:劳务分包;专业承包;室内装饰工程设计;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机电设备、五金交电、不锈钢制品、玻璃制品、金属材料、金属制品。(领取本执照后,应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取得行政许可;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北京浩华东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公司电话:13331032128、邮箱:2720571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