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东方亮化工程有限公司 简称:(东方亮化) 成立于2014/11/19,法定代表人为 郑同好,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7033239300421,企业地址位于连云港市连云区棠梨路2号在海一方商务大厦合1101室,所属行业为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经营范围包含:亮化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标牌、导视牌设计、制作;智能化控制、舞台机械控制;LED电子屏的设计、制作、安装;灯光设备、监控报警设备、多媒体教学设备、广告材料、建材、装潢材料、办公用品、艺术品、音响器材的销售;文化艺术咨询;文化艺术交流活动;艺术品展览;电子技术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连云港东方亮化工程有限公司公司电话:15205131123、邮箱:1805233000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