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泉州市长江环境艺术有限公司 简称:(泉州市长江) 成立于2015/5/6,法定代表人为 郭惠春,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50505337662077B,企业地址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祥云南路下西路口雅苑楼,所属行业为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经营范围包含:环境艺术工程、园林景观雕塑工程施工,园林景观绿化施工、养护,苗木种植、销售,工艺品雕塑设计与销售,室内外装潢、装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福建省泉州市长江环境艺术有限公司公司电话:13959797222、邮箱:44175066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