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东方艺术设计有限公司 简称:(东方艺术设计) 成立于2004/1/8,法定代表人为 何顺鸿,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500757893971B,企业地址位于汕头市金平区滨港路28号银都翠苑2幢B11号铺面,所属行业为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经营范围包含:室内装饰,家居设计,美术设计,房地产开发,房地产经纪;销售:装饰材料、建筑材料、家用电器、家具;保健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汕头市东方艺术设计有限公司公司电话:0754-88571000、邮箱:206333124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