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东方红日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简称:(东方红日装饰设计) 成立于2006/9/8,法定代表人为 刘武程,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1521792947058P,企业地址位于海丰县海城镇二环路城西市场二楼,所属行业为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经营范围包含: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与设计;建筑材料、家俬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海丰县东方红日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公司电话:0660-6867586、邮箱:-